政教处范文之学生平安协议书(家长)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生平安,明确校方和学生方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依照上级部门对学校平安工作的有关要求,按照学校与学生权利(责任)和义务的划分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签定平安协议书:1、学校、班级、老师要结实树立“平安第一”的思想,把学校平安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平安责任制,校长对全校平安负责,学校各部门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对本部门平安负责,班主任对本班平安负责,任课老师对所上的当堂课的平安负责
2、学校要经常对师生进展平安教育和平安检查,加强平安治理,学生活动场所、课间时间等都必须有专人治理或实行老师值班制度
家庭教育是学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家长作为学生的法定监护人,有教育子女遵纪守法的责任,每个学生一定要用《学生守则》和《学生日常行为标准》来约束本人,做到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统一
3、学生在校期间,上下楼梯学生成心拥堵、校园内骑自行车对撞、追逐打闹等个人行为造成的损害,由肇事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责任,学校只负责调解,调解不成,交司法民事部门依法裁决
4、凡学生在校外造成的一切社会危害,由学生方负责;触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5、严禁学生到网吧上网,由此造成缺课、成绩下降或与别人发生冲突,由学生家长负责
学校发觉学生上网应及时对其批判教育并通知家长
6、学校开展校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损害的,学校应承担主要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损害的,学生方应承担主要责任;正常上课期间,学生无故缺课或私自外出,造成的损害或意外事故的,由学生方承担一切责任
7、学生应严格恪守交通规则,如违背交通规则出现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严禁学生乘坐农用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严禁学生搭乘微型车厢内,严禁学生搭乘无牌车辆或破旧车辆,如不按学校要求出现事故的,由学生方承担一切责任
8、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