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保险发展缺陷思索一、农村小额贷款保险市场现状及其评价从XX省部分地区开展小额贷款保险的情况来看,这些地区小额贷款保险的规模不大,借款人购买小额贷款保险意愿不强
从赔付情况来看,小额贷款保险的出险率不高
从已发生的赔付事件来看,大多为摩托车交通事故,赔付率虽几乎为100%,但似乎无助于降低贷款逾期率
下面,我们将从小额贷款保险供给主体、产品及其特征、面临的问题等全面阐述其现状,深刻分析其成因
(一)小额贷款保险的供给主体近年来,各大商业保险公司成为小额贷款保险的供给主体
目前,提供小额贷款保险产品的经营主体分别是中国人寿、太平洋人寿、平安人寿、泰康人寿、新华人寿、平安财产保险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等七家保险公司
其中,太平洋人寿于2003年率先在全国开展小额贷款保险试点,推出“安贷宝意外伤害保险”,这是最早的小额贷款保险产品
2008年之后,中国人寿、泰康人寿和新华人寿保险公司相继涉足农村小额贷款保险市场,推出了一批以人身意外伤害为主要保险责任的小额贷款保险产品,由信贷机构代为销售
2009年7月,中国人保产险XX省分公司与XX省农信社、XX市XX县区人民政府共同签署“政银保”农业贷款保证保险合作协议,以帮助解决XX县区“农民贷款难”问题
(二)小额贷款保险主要产品及特征与传统的保险产品相比,小额贷款保险产品是近几年才出现的新型保险产品,无论是从保障内容还是产品结构来看,似乎都显得比较单一
随着小额信贷的发展,小额贷款保险产品的内容和结构将会随之完善,趋于合理
目前,我国农村保险市场上小额贷款保险产品仍以保障贷款人意外伤害风险为主要保险责任,因而在保险责任、销售渠道等方面同质性高、差异化不明显(见表1)
与传统的保险产品相比,农村小额贷款保险产品的共同特征主要表现为:(1)保险责任单一,仅限于借款人身故或残疾保障,未第1页共7页包括其他原因导致借款人无法还贷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