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生产企业出口退税业务指南佛山市顺德区国家税务局二OO九年六月第2页共2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22页目录※第一章: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第一节: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第二节:变更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的办理第三节:注销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的办理※第二章: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业务知识第一节: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基本知识第二节: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政策及申报操作第三节: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财务处理※第三章:出口退(免)税有关单证的办理第一节:《出口商品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的办理第二节:《补办出口报关单证明》的办理第三节:《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的办理第四节:《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办理※第四章:出口货物需视同内销征税业务的处理第一节: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政策规定第二节: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的申报操作※第五章:出口退税违章处理※第六章: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操作指南※第七章:出口退税相关表格注:本指南仅供企业参考。各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出口退税政策,按时办理各项出口退税业务。同时,应注意国家出口退税政策和税务部门出口退税管理的变化,及时调整。第3页共22页第2页共2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22页第一章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第一节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规定,办理备案登记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在办理备案登记后30日内,持下列资料,到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1.在电脑填写并打印《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一式二份);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原件及复印件;3.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般纳税人提供);5.海关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6.出口退税账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按规定不需办理备案登记的从事本企业自用、自产货物和技术进出口贸易的外商投资企业;应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资料,到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1.在电脑填写并打印《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一式二份);2.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海关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5.出口退税账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般纳税人提供)。三、没有出口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委托出口自产货物的,应在委托代理出口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资料,到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1.在电脑填写并打印《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一式二份);2.委托代理出口协议3.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委托代理出口协议;5.出口退税账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般纳税人提供)。四、生产企业遗失《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的,在市级以上报刊刊登作废声明后,向税务部门提供书面报告和填报新的《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及刊登作废声明的资料申请补办。第二节变更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的办理一、对外贸易经营者《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上填写的任何事项发生变化的,应自有关管理机关批准变更之日起30日内内,到税务部门办理变更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二、办理变更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时,应提供与变更事项相关的证明文书及下列资料:1.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变更申请表(一式二份);2.原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或出口货物退(免)税登记证;3.按变更后的内容用电脑填写并打印新的《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一式二份);4.变更后的已在外经贸部门办理备案登记并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5.变更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提供);6.变更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