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文书格式12315文书格式之一随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费者申诉(举报)案件审批表随县工商消举字(2011)第00001号案件编号00001登记人柯**登记时间年月日案件来源直接投诉(举报)√上级交办口其他部门转来口申诉(举报√)方李生联系电话13929788888申诉(举报)方地址随县茂南开发区**号被申诉(举报)方**商行联系电话2800000被诉(举报)方地址随县**路**号案情摘要该商行已开业多时,举报为无照经营行为,希望工商部门查处
拟办意见拟由****(执法人员)调查处理,请***(分管副所长)预审
签名:***预审意见拟同意,请所长审批
签名:***二○一一年*月*日审批意见同意拟办意见
签名:**1二○一一年*月*日分局领导意见签名:二○一年月日备注212315文书格式之二随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受理消费者申诉通知书随县工商消通字(2011)第00001号李生(申诉人):你于2011年2月1日向本局(所√)提出的申诉,经审查,符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受理条件,本局(所√)决定予以受理
附:一、如有委托代理人,申诉方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二、申诉方在案件受理后应当提供如下证据:1、购买手机时商场(店铺)所开据的发票或收据
2、新手机三包凭证
3、4、5、(公章)二○一年月日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送达申诉方,一份存档
3签收人签字或盖章:签收日期:年月日签收人身份证号:412315文书格式之三随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不予受理消费者申诉通知书随县工商消不字(2011)第00001号李生(申诉方):你于2011年2月1日向本局(所√)提出的申诉,经审查,不符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第十二条(《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机构工作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受理条件,本局(所√)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