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教处范文之小学“校园文明之星”评选施行方案一、指导思想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良学生思想道德建立,培养学生良好的公民道德素养,展现我校学生朝气蓬勃、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结合本校的学生一日常规(即1、2、3、8)的内容,学校决定举行“标准日常行为、争做文明之星”评选活动,营建文明整洁、健康和谐、催人奋进的校园气氛,鼓舞更多的学生学习先进、赶超先进,构成良好的班风、学风和校风
二、校园文明之星的根本条件(对有以下行为的学生不予参评)1、少先队员不佩戴少队标志者
2、随手乱扔果品纸屑,乱倒垃圾、随地吐痰者
3、不按时清扫卫生者
4、破坏花草树木者,不保护学校公共设备设备者
5、在校园内,尤其是楼道及室内追逐打闹,使用不文明用语现象者
6、顶撞、凌辱老师或学生,不服从学校班级治理,经常违背纪律者
三、校园文明之星的评选方法由学生、班级、少先大队、德育室共同评选
详细操作如下:1、自荐:确实是要给每个学生改正缺点、努力上进的一个时机,要让学生明白只要本人努力也能当上“文明之星”
在“争”的过程中,使学生自然而然标准本人的言行,自觉做到文明守纪,主动养成文明适应
2、班级评比推荐:在班级内进展“说一说,评一评”,选出师生共同认可的“文明之星”
(各班文明学生一般按10%的比例)依照评分细则,由大家对候选人举手表决确定,依照得票数多少确定“班级文明之星”
各班将得票数最多的一名学生推荐为“校园文明之星”,并填写“校园文明之星推荐表”
然后报学校批准,授予建始县民族小学“校园文明之星”称号
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该星作为以后评选州、县推优的重要参考条件
希望全校学生积极参与,人人争做“文明之星”,养成良好的行为适应,时时处处讲文明,明白礼仪,为创立文明校园、卫生校园、特色校园奉献力量
民小学少先队2014年2月附:(一)县民小学生一日常规(二)“校园文明之星”评比细则(三)“校园文明之星”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