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8页龙岩市地税系统税收服务志愿者活动管理实施意见(讨论稿)2011
03.22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地税系统税收服务志愿者队伍管理,扎实做好志愿者服务活动工作,根据《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税收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及《福建地税税收服务志愿者队伍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税收工作主题,秉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为社会提供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增强地税干部社会服务意识,提高纳税服务水平,促进征纳关系和谐
(二)总体要求通过组织开展税收志愿活动,积极拓宽服务渠道、扩大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优化和提升服务水平,为龙岩市广大纳税人及社会各界提供公益性、个性化、专业化服务,不断扩大龙岩地税的社会影响和社会效益,进一步增强地税干部职工社会服务意识和纳税服务水平,从而带动地税系统文明创建工作持续提升,促进税收环境和谐发展
二、队伍的组建及管理第2页共8页第1页共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8页(一)队伍组建市局机关、直属单位和各县(市、区)局分别成立税收服务志愿者分队,由龙岩市地税局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授旗并统一指导
各单位、各部门负责志愿者活动的组织实施
龙岩市地税局机关志愿者服务分队由龙岩市局机关党办负责组建
税收服务志愿者须服从所在地地税部门的统一监督管理,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开展税收志愿服务活动
(二)人员组成由热心公益事业,志愿从事税法宣传、纳税服务和其他社会公益性志愿服务活动的地税干部职工、地税机关招募的从事税收志愿服务活动的社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