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管办市场建设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市场公开交易、交易规范运作、运作统一监管的要求,不断创新管理体制,明确招标、监管、服务“三个主体”,实行管办分离,提高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益,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我县招标投标管理工作步入公开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二、进一步加强招标投标管理体制建设县招标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负责全县招标投标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重大事项的监督管理、协调处理
成立县招标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招管办)
县招管办作为县政府直属的正科级常设办事机构,具体负责全县招标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是全县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监管主体
其主要职责:负责招标投标市场的统一管理,组织制定有关交易规则,监督交易行为,受理交易投诉,对有关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履行职能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县招标投标机构业务
组建县招标投标中心
整合我县现有的建筑工程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产权交易中心等工作机构,组建县招标投标中心,作为全县集中统一的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县招标投标中心是招标投标活动的承办服务主体,为县招管办下属的二级机构,接受县招管办管理
三、依法将各类招标投标事项全部纳入统一市场规范交易县境内下列招标投标活动(包括询价、竞争性谈判、拍卖等)必须纳入县招管办统一管理,达到规定限额的,必须进入县招标投标中心交易:(一)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含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以工代赈、扶贫等政策性资金项目,房屋、水利、交通、教育、卫生、文化、公路、市政、园林、信息、装饰装修、人防、供电、供水、管线敷设等领域),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以及工程项目的分包活动;(二)涉及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第1页共4页众安全的项目;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或者政策性融资的项目;采用bt、bot投资方式的政府投资项目;(三)通过招标、询价、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进行的各类政府采购项目,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