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劳动仲裁辩论状范文因工资征询题,用人单位不时与职工发生劳动仲裁纠纷,那么,下面是站小编给大家整理搜集的用人单位劳动仲裁辩论状范文,供大家阅读参考
用人单位劳动仲裁辩论状范文1辩论人:xxxx建立设计(被申请人)地址:xx市xx区青年广场A栋x层E座法定代表人:严xx职务:总经理尊敬的江汉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辩论人收到贵会的江劳人仲通字(xxxx)第0915-1-2号的开庭通知,现针对申请人的恳求事项辩论如下:第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这一点是客观存在的,但被申请人是xxxx年7月19日依法成立,xxxx年11月28日被依法撤消,故双方的劳动关系存续时间是:xxxx年7月19日---xxxx年11月28日,而非申请人所说的xxxx年6月至xxxx年6月
第二、申请人提出的xxxx年2月至xxxx年6月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的仲裁恳求无事实和法律按照
1、首先被申请人与申请人未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既然视为签订了劳动合同,也就不存在所谓的未签劳动合同要支付双倍工资的情形,另xx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假设干征询题纪要(武中法『xxxx』第87号)第18条中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超过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双方仍然保持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双倍的工资
2、即便支持双倍工资的恳求,按目前的法律规定最多也确实是支持xxxx年2月至xxxx年12月11个月的双倍工资,但按照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三条之规定,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方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酬劳
工资的本质是劳动者提供的劳动这种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方式
用人单位已经发放的工资确实是这种价值的表达,而另外一倍工资(双倍工资差额),并不是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