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局全程代办制实施意见招商局全程代办制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转变招商工作作风,规范机关行政行为,提高办事效率,树立招商引资队伍良好形象,招商局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为客商服务全程代办制实施方案:一、成立招商局局为客商服务全程代办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招商局局长副组长:招商局副局长成员:二、实施“全程代办制”工作原则实施“全程代办制”遵循“便民、公开、依法、高效”的基本原则。便民原则。机关为客商办事代办人,由机关内部运作代替客商办理相关事项,切实为客商服务,方便客商办事。公开原则。对服务项目、服务对象、办事手续、办事程序、完成时限、全程代办人等内容进行全面公开,做到能不能办、谁代办、什么时间办完让客商清楚明白,便于监督。依法原则。坚持依法办事,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既合法合规又让客商满意。高效原则。对每一件客商申请办理的事项,随时受理,快速承办,限时办结。三、实施“全程代办制”工作具体措施(一)建立实施“全程代办制”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局全程代办制领导小组,由局长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实施,同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做到组织、机构、人员、责任四落实,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实施。(二)设立办事窗口。设立招商局办公室为全程代办业务受理室,具体负责各项业务工作的受理和代办,并制定相关便民措施。四、实施“全程代办制”的工作要求(一)凡属局职责范围以内的服务事项均属“全程代办第1页共2页制”服务窗口受理范围,包括房屋租赁合同办理、优惠政策解答、及客商咨询、反映问题和要求办理的其他事项。事项受理后,要进行分类,能够当场办理或当日办理的事项为即办件;不能当日办理的一般事项为承诺件;需要多个部门联合办理的事项为联办件;需要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事项为上报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不能批准的事项或不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为退回件。(二)凡到本单位办事,当事人只需向窗口提出办事申请,提供相关材料。对于申请材料齐全,当场或当日能办结的事项,代办员要即收即办。对于申请材料不全的,要一次2性向申请人出具应补材料的清单,待申请人补齐后再受理。对材料齐全的承诺件、联办件,受理后代办员要及时转办或代办。对由本单位初审后,需上报上级部门审批的事项,要带为申报,跟踪办理,直至办结反馈为止。因法律、法规、政策限制不能办理或不属本单位办理的事项,代办员应在当日书面向申请人说明不能代办的事由,并对其自办的程序进行必要的指导。五、监督投诉局设立内部监督投诉电话,以便申请人随时通过举报电话反映办理工作中的问题,使全程代办制规范运行。监督投诉电话:0979-招商局二零一二年八月九日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