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有社保吗
受工伤怎么办
这些试用期常见问题一定要知道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吗
“试工”是否等于试用期
试用期后用人单位违约合理吗
近几年,涉试用期劳动争议案件比例有所提升,一些工作单位试用期用工存在程序违规、超期设置、待遇打折等诸多怪现象
小编提醒,试用期不是“白用期”,要警惕这些试用期陷阱
陷阱一:试用期内不需要缴社会保险费“90后”小张入职北京一家公司,双方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
试用期内,公司认为小张是新人,能不能入职还不好说,于是没为他缴纳社会保险费
多次沟通未果后,小张只好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最终起诉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问题解答:“司法实践中,试用期内社会保险费问题是许多职场新人的盲区
”西城法院民七庭法官梁良表示,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定义务,自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就应履行
试用期内,也要缴纳社会保险费
“除社会保险费以外,正式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劳动者享有的权利,试用期内也同样享有
”西城法院民七庭法官李曦表示
此外,一旦出现工伤,用人单位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陷阱二:试用期没有工资阿花中专毕业后,经老乡介绍到了一个卖场里卖衣服,店老板说未来一个月店里做特卖,会非常忙碌,因此日工资约250元,需要阿花试工三天,但没有说这三天是否有工资
由于特卖人流量非常大,导致每天很晚才关店下班,阿花觉得太辛苦打算在试工期结束就不干了
可店老板告知阿花如果三天试工期后不干是没有任何工资奖金的,可阿花觉得自己付出了劳动,即使是三天也应该支付工资
双方因此起了争执
问题解答: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关系,对于自己辞职的情况,用工单位可以不给予经济补偿,但是仍然应该按照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实际工作的天数支付相应的工资
如果是在校生实习,则应符合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职业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