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议村委会选举调查及问题研究摘要农村基层民主选举,是实现村民自治的重要途径。XX省基层村民选举已经进行了五届,取得了许多宝贵的经验。但是,也同样存在许多有待解决的问题。我们课题组通过走访XX省XX市的一些具有代表性的乡村,对第五届村委会换届选举中的问题进行了解,并分析选举中出现此类问题的原因,最后提出了完善村委会选举的一些建议。关键词村民委员会选举;海选;宗族势力;对策我们调查组对XX省XX市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情况进行了调查,搜集到了由XX市人大,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提供的大量文件材料,此外,我们走访了XX市的多个县的乡村,其中主要选择了XX市几个具有代表性的县进行调查:山区县:XX县区、XX县区、XX县区;XX县区:XX县区、XX县区、XX县区、XX县区、XX县区总共8个县市进行调查。选择这几个县作为调查对象是由其各自的经济状况和地理环境决定的。一、XX省XX市第五届村委会选举的特点XX市本次的基层村委会选举中,与以往的选举相比,有许多新的特点:(一)村委会候选人由民主投票“海选”产生“海选”,即由村里具有选举投票资格的村民只要愿意投票,每人投一票,最后按照简单多数的记票原则决定第二轮中候选人的人选。这种方法是直接选举的一种形式,村民便于理解,调查中显示多数村民认为此种选举方法比较公平,易于接受,体现了自己的权利。在这次选举中,XX市的各村在第一轮选举过程中,用的都是“海选”的形式。由第一轮“海选”选举出的候选人,将在第二轮选举中竞争村委会中的各个职务,从候选人中选举出村委会主任及整个村委会班子。(二)村委会主任和村支书“一肩挑”“一肩挑”的概念来自于中办发200214号文件中,即村委会主任和村党支部书记由一人担任。2002年7月14日,在《**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214号)中,提出了“四个提倡”这第1页共4页就是:“提倡把村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规定程序推选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通过选举兼任村民委员会成员。提倡党员通过法定程序当选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提倡拟推荐的村党支部书记人选,先参加村委会的选举,获得群众承认以后,再推荐为村党支部书记人选;如果选不上村委会主任,就不再推荐为党支部书记人选。提倡村民委员会中的党员成员通过党内选举,兼任村党支部委员成员。”XX市在本次基层村民选举中,许多地方都积极贯彻“四个提倡”。在XX县区毕店镇的整个换届选举中实现交叉任职55人,书记、主任“一肩挑”30人,“一肩挑”的比例76.9%,新一届班子中,有57人系原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占48%。XX县区的选举中,党员占的比例较高,达到了80%,“一肩挑”的比例为75%;XX县区的村支书村主任一肩挑的比例占到了60.4%。另外,在选举程序上,先进行村委会主任的选举,再确定党支部书记人选,如果没有当选上村委会主任,就不能选举担任村党支部书记。(三)农村税改后村民参选的热情高,竞争激烈XX省实行了税费改革,减免了农业税,村干部的工资由乡财政转移支付。这样一来,村干部工资“旱涝保收”,不用再为收不上农业税和村提留款而使自己的工资没着落而发愁。其次,由于不用收农业税,就避免了因为收税而与部分村民结下怨恨,这就使村干部的职位在农村地区有很大的吸引力,很大程度上激励了村民参与选举的热情,希望成为村干部的群众大有人在,使得选举竞争异常激烈。二、村委会选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调查过程中,我们通过走访参与竞选的候选人和普通群众,发现在村民主选举中,存在一些具有普遍性的问题。这些问题有历史习惯的沿袭,也有源自于我国选举方面的法律不完善。这些问题集中体现在以下方面:(一)对选举中出现问题的处理缺少法律依据XX市在本届选举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组法》)和《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组织选举工作。《村组法》为这些年来的村委会选举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在一些具体的地第2页共4页方还不完善。对选举的立法势在必行。另外,据干部和群众的反映,在村委会主任的任期上,《村组法》规定是3年,但是准备选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