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治理程序1
为标准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治理,预防、操纵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企业经济开展,特制定本程序
本程序适用于职业卫生的综合治理,是公司各部门和每位职工在职业病治理上共同恪守的准那么
在公司内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部门(以下简称有害作业部门)、个人,必须恪守本程序
1职业有害要素:是指在消费劳动或者其他职业活动中产生的对职工健康和劳动才能有害的各种要素(包括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等要素)的总称
2职业病:是指本部门员工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危害要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名单的疾病(包括矽肺、尘肺、水泥尘肺、锰中毒、铅中毒等)
3职业禁忌:是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要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本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别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别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各级政府部门有关职业卫生的法规、标准,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
负责公司范围内的职业卫生业务治理与指导工作和职业病人医疗工作及职业病患者的病史治理;
负责各部门的职业卫生工作领导、考核、监视
2行政卫生部负责组织职业健康体检
3人力资源部按照职业卫生监测数据和体检结果,做好公司职业卫生岗位治理工作
4设备部组织消费厂对尘毒治理设备的完好率进展治理
5有害作业部门对本部门职业卫生防治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