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2《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0005-2011,2014年12月第1次修改)第2号修改单一、“正文”的修改1
表3-4增加四种介质的罐体主要设计参数GB12268编号名称类别和项别/次要危险性(注3-5)设计压力(MPa)(注3-6)腐蚀裕量(mm)(注3-7)单位容积充装量(t/m3)(注3-8)液面以下开口(注3-9)1033二甲醚2
58允许31591,1,1,2-四氟乙烷(制冷气体R134a)2
21≥1≤1
04允许3220五氟乙烷(制冷气体R125)2
45≥1≤0
87允许3252二氟甲烷(制冷气体R32)2
05≥1≤0
将注3-6修改为:“所列设计压力的数值,是按照介质50℃时饱和蒸气压(表压)的1
00倍确定的
如果设计压力的确定存在除介质饱和蒸气压以外的影响因素时,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本规程—2—3
3的规定确定设计压力,并且还应当符合引用标准的要求
7(3)修改为:“罐体的装卸口位置及其安全保护装置还应当符合引用标准的规定
1内容修改为:“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移动式压力容器投入使用前,按照铭牌和产品数据表规定的一种介质,逐台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以下简称《使用登记证》)及电子记录媒介
办理使用登记的新移动式压力容器,其安全状况等级为1级;进口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由实施进口压力容器监督检验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评定
3(5)修改为:“组织开展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并且作出记录;”6
17临时作为固定式压力容器使用“移动式压力容器临时作为固定式压力容器使用,应当满足以下要求:“(1)在定期检验有效期内;“(2)在满足消防防火间距等规定的区域内使用,并且有专人操作;“(3)制定专门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