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统计局法治工作要点与2024年统计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总结汇编2024年统计局法治工作要点一、落实一个责任。即落实党组的主体责任。各级统计部门要把统计法治工作列入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同志要大胆抓,其他领导同志在分管领域具体抓。“一把手”要充分履行好统计法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的职责和推动统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主动谋划统计法治工作,抓好统计法治工作规划,全力推动统计法治工作。要敢于担当、主动担当,积极主动协调解决好统计法治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要敢于攻坚克难,坚决处置严重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调查对象,敢于坚决抵制对统计数据的干预。要仔细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新要求,坚持运用法治思维破解统计难题,抓住“治理攻坚年、巩固提升年”契机,扎实抓好法治攻坚“十大治理”、办好法治惠民“十件实事”和法治信仰提升、执法法律规范化建设、建章立制等方面依法行政、依法统计工作。二、建好两个平台。一是统计行政权力运行平台。进一步提高统计行权运行平台的认识,优化行权运行流程,完善运行保障机制,确保“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各级统计部门相关责任科室要仔细梳理和提供行政执法案件,对比相关要求仔细核对是否根据规定依法法律规范公开运行,法规科负责业务指导,监察室负责建立问责办法,计算中心负责保障网络畅通,其余责任科室及其相关执法人员在职责范围内及时准确将执法行政录入平台,确保行政权力依法法律规范公开运行。二是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公示平台。加强《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以及即将出台的细则学习,加强第1页共8页统计上失重失信企业公示平台建设,加大企业统计失信成本。对查实的严重失信企业信息进行公示、曝光,使企业不愿违法,更不敢违法,并主动抵制行政干预。继续推行约谈和回访制度,对于重大统计违法案件要严肃问责,约谈地方政府相关责任人,并及时公示、通报和曝光,在全社会营造诚信统计理念。三、抓好三方宣传。各级统计部门要将统计法治宣传与依法治市、搞好新常态下统计工作、解决相关问题以及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结合起来,为统计工作制造良好氛围。根据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的总体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工作及时制定好统计法治宣传“七五”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根据要求仔细组织实施。要借助重要平台、重要时点、重大事件、关键环节和“法律七进”抓好三个对象的普法宣传工作。一是面对关键少数。扭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充分利用好中心组讲法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党校培训学法及企业一套表平台普法等,突出提升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二是面对系统干部。把各级统计局、部门、企事业单位统计人员作为重中之重,拟定年度培育计划,积极举办法治知识学习培训班,集中开展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统计干部队伍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依法治统的能力。三是面对社会公众。把住全民普法这一基础,充分使用好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平台,利用好下基层活动、执法检查、支部慰问活动、调研工作、部门会议、年报会等机会,捕捉好“12.4”、“12.8”等重要日子和全国农业普查等重要事件节点,扎实推动“法律七进”即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寺庙,切实抓好全民普法宣传教育,增强群众支持配合政府统计调查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氛围和统计环境。四、构建“四位一体”执法体系。各级统计部门要根据《省统计综合执法检查工作体系试行意见》,尽快建立好专业抽查、专家核查、统计巡查、执法检查“四位一体”的综合执法监督体系。扎实抓好日第2页共8页常巡查。要根据省局《联网直报平台日志监管办法》的要求,坚持开展联网直报按月巡查工作,做到及时发觉问题,提前纠正,决不能走过场。仔细落实好《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实施办法》。要把是否坚持依法统计、开展数据质量检查、严肃查处统计违法案件作为统计法治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坚决查处统计违法案件。要继续保持严惩统计上弄虚作假的高压态势,坚定不移地严守“四条红线”,严惩干预统计调查的违法违规行为,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