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局发展党员公示制度一、公示对象1.支部大会讨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申请人。2.支部大会讨论拟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3.预备期满,经支部大会讨论拟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转正的中共预备党员。二、公示内容1.拟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内容:姓名、民族、性别、年龄、文化程度、现任职务、申请入党时间、接受培养教育情况等。2.拟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的公示内容:姓名、民族、性别、年龄、文化程度、现任职务、申请入党时间、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培养联系人、奖惩情况等。3.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的公示内容:姓名、民族、性别、年龄、文化程度、现任职务、申请入党时间、接受培养教育情况、被批准为预备党员的时间、预备期内受奖惩情况等。三、公示的方式及时间公示以实效和便于群众监督为原则,由我局党支部负责。1.公示方式:统一格式,由党支部填写,张贴在局综合办公室。2.公示时间:支部大会讨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报支部大会讨论之前;支部大会讨论确定为发展对象报上级党组织预审之前;预备期满,支部大会讨论中共预备党员申请转正报上级党组织预审之前。具体公示时间可结合实际,灵活掌握。四、公示程序1.党支部将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上报党委审查。2.党委审查同意后由党委或党委责成党支部进行公示。3.整理、核定公示中反映的问题。4.安排专人找公示对象谈话,反馈公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