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教处范文之“我心中的好老师”评选方案一、指导思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良师德建立的意见》和市科教党委、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建立的假设干意见》精神,配合区教育系统“师德建立年”活动,着力施行师德建立“五不准”,故在学校层面开展“我心中的好老师”评选活动
以进一步弘扬崇高的师德风范,努力营建以德治校、以德育人、以德修身的良好气氛,全面提高老师的政治、业务素养,树立老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的良好形象,鼓励广大老师敬业爱生、为人师表、勤奋工作、积极献身教育事业,努力建立一支担负起教书育人重担,为人民效劳,让人民满意的老师队伍,为推进我校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开展做出奉献
二、评选范围学校一线全体在岗老师
三、名额分配评出“我心中的好老师”10名,提名奖10名
(候选人推荐名额:1-5年级每年级评选3名、6-9年级每年级评选5名
)四、评选原则要遵照坚持标准、公开公正公平、优中选优的原则,以确保评选质量
五、评选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坚决的理想信念,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无私奉献的精神,爱岗敬业,工作勤奋,任劳任怨
2、热爱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地对待每一位学生,没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自觉地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廉洁从教,不搞有偿家教
3、榜样恪守《老师职业道德标准》、《五条禁令》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师德风范,能以德服人,以德育人,自觉抵抗不正之风,成为老师、学生道德的表率
4、思想解放,勇于创新,刻苦研究业务,努力提高本身业务水平,纯熟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教学经历丰富,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成绩突出,深受同事、学生和家长的好评
5、乐于助人,勇挑重担,有较强的团队认识和协作精神,服从学校工作分配,有较强的大局认识
六、评选方法采取学生推荐、家长推荐、个人自荐、年级组或学科组推荐四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