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议政府在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发展职能我国农村人口众多,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农民作为农业发展的主力军,其医疗健康保健问题却一直没能得到较好的解决
农民因病致穷,因病返穷的现象在一定的程度上影响了农业的健康发展,妨碍了社会文明前进的步伐
在历史上,第一次把农民的医疗保健问题上升到政治高度并得到高度重视的政府是党领导的人民政府
为了改善我国农村医疗保健状况,提高农村医疗服务水平,在党和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以及广大农民的积极参与下,我国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应运而生
可以说,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创立、发展与人民政府所起作用息息相关,不可分割
本文通过充分揭示政府在农村合作医疗改革这一历史进程中的作用演变,分析在不同地历史阶段政府作用对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发展路径的重大影响以及由此带给我们的种种启示,为我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一步探讨如何恰当地定位政府角色,发挥我国政府在发展农村合作医疗事业中的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我国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历史沿革与政府作用演变我国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发展的历史沿革与政府作用的演变可以划分为三个主要的历史阶段:1、抗战时期到农村合作化时期我国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萌芽与发展可以追溯到抗日战争时期
早在抗日战争时期,有些XX县区就出现过农民集资兴办农村合作医疗的现象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广大农村在土地改革和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开展,由群众自发集资创办了具有公益性质的保健站和医疗站
而正真出现具有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性质的合作医疗保健制度是在农业合作化高潮的1955年,当时的山西、河南、河北等省的农村在乡政府的领导下,由农业生产合作社、农民群众和医生共同筹资建立了医疗保健站,采用了所谓的“合医合防不合药”的合作医疗
1956年,全国人大一届三次会议通过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1959年卫生部在山西XX县区召开全国农村卫生工作会议以及1965年中共中央批转卫生部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