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安全责任书范文一:为了保证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避免人为造成交通安全事故,根据教育局和中心校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学生乘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特与学生及家长签订此责任书:一、桃林初中至东西响水、三里庄、解家庄子等线路已有校车接送学生
二、严禁家长安排学生乘坐标准校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辆,并随时举报接送学生的面包车、三轮车、手扶车等非营运机动车,要切实保障学生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或无安全保障的车辆
三、家长必须与所乘车辆车主和驾驶员签订安全协议,明确约定并随时监督安全驾驶及能安全上下车的站点等事宜,如发生交通安全事故,以便追究其责任
四、家长必须对子女进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使其熟知交通规则,严格遵守交通秩序,自觉安全上下车、一人一座、系好安全带、有秩序地在站点等车
五、凡是乘坐校车的学生家长必须向子女讲清楚当车辆驾驶员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当拒绝乘坐,并告知家长、学校及交通主管部门,及时解决
1、三无车辆(无符合要求的驾驶证、无营运证、无行驶证)
2、驾驶员没有按约定地点停放,导致学生上下车及过马路存在安全隐患
3、驾驶员未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超员、超载
4、驾驶员存在作风或身体、心理健康等其他能够危及学生安全的问题
5、驾驶员酒后驾驶
6、驾驶员出现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7、驾驶员出现其他违反交通法律法规或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情况
范文二:为了加强和规范接送学生用车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证学生人身安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第1页共4页《校车管理规定》和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的安全管理的规定,制定本责任书:一、家长必须配合车主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规则,并教育子女认真严格遵守交通秩序
二、家长必须教育子女爱护车辆,保持车内整洁
三、家长必须告知子女要准时上车
超出发车时间双方须及时联系,了解情况,妥善处理
四、家长必须向子女讲清楚当驾驶员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