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创五四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活动方案关于开展争创五四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活动的通知各镇、街道团(工)委,开发区团委,区直行业团(工)委,大企业团委:五四期间,团区委决定开展争创**区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和五四红旗团组织(团委、总支、支部)活动,并对在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集体进行通报表彰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1、争创优秀共青团员活动先进个人的条件是
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与团的活动;保持团员先进性,能够深入青年群众,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及时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和社会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争创优秀团干部活动先进个人的条件是
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坚决执行团的上级机关所做指示和决议,积极参与全区团的重点工作,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中表现突出;在团的岗位上勤奋工作、锐意创新,成绩显着;从事团的工作至少满一年以上
3、争创五四红旗团组织(团委、总支、支部)活动先进集体的条件是:团组织(团委、支部、总支)组织设置完整,工作制度健全,团务基础工作规范;能够按期换届,认真执行民主选举程序;团组织(团委、总支、支部)书记工作能力较强,熟悉团的工作,能够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安排,紧密团结凝聚团员青年,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能够正常开展团的组织生活,有1项以上特色活动;能够正常发展团员,团第1页共2页员教育、管理和服务有章可循;有能够满足青年需求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