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人才培育若干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精神,不断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与产业结构调整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需求,推动职业院校在专业设置、课程开发、师资培养和就业导向等方面与企业密切合作,全面提高职业教育主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水平,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加快技能型人才培养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建立职业院校密切联系企业的长效机制,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智力支持(一)明确校企合作的任务目标,真正把职业院校办成企业发展的人力资源基地
各职业院校要建立以企业需求为导向的办学机制,把工作重点切实转变到主动联系服务企业上来,紧紧围绕企业需求开展办学育人活动,提高职业教育与企业岗位的对口程度,促进职业院校毕业生充分就业
各企业要利用好职业院校的人才智力优势,校企共同推进企业发展
到今年底,每所高校和省部级以上重点中职学校至少与20家规模以上企业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其他职业学校与10家以上的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市发改委、经贸委、农业局、中小企业局、贸易局等部门要根据企业需要,重点帮助年销售收入过亿元的企业联系1—2家中高职院校、年销售收入过10亿元的大型企业联系2—3家中高职院校,使校企双方在人才培养、产学研联合等方面实现实质性突破
(二)积极推行订单教育和“双证书”制度,实现人才培养与岗位需求的无缝对接
各职业院校要逐年扩大订单学生比例,实行订单培养,定向就业
企业人才需求订单由校企合作双方共同商定,新员工录用原则上通过校企合作、“订单式”培养来实现
对长期没有订单的专业,要适当压缩规模,逐步撤并
到20XX年,高职院校订单式培养学生占在校生总数的比例达到30%以上;中职学校订单式培养学生占在校生总数的比例达到40%以上
积极推行“双证书”制度,提高学生职业能力,到20XX年,力争30%的中职学校和所有高职院校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有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