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页共18页污水提升设备安装工程合同发包方(甲方):淮北市华松房地产有限公司承包方(乙方):合同订立时间:合同订立地点:合同编号:淮北市华松房地产有限公司合同编号:版本号:1.1第2页共18页为了明确责任,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污水提升设备安装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条款,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1.2工程地点:1.3工程项目:1.4工程合同总价1.4.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含税):元,大写:元整;含污水提升设备费用、运费、安装人工费、污水提升器安装管材配件、专用增值税发票、配合费(配合费为合同总价的3%)等所有费用。(具体设备规格型号及单价详见附件);1.4.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1)发生重大设计更变;(2)施工中经甲方同意新增的工程项目。第二条工程期限2.1乙方在合同签订后天内将第一批产品运输到施工现场。2.2现场安装在场地具备安装条件下,于日内完成交付使用。2.3如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一)明确由甲方负责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发现缺陷,从而耽误施工进度的;(二)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4小时以上的;(三)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拨付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的;(四)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影响工程进度时。第三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及验收送检约定3.1工程质量标准及目标:达到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发包人规定的相应房屋交验标准,并通过环保部门的验收和取得验收合格证。本工程的质量目标应与整个工程的质量目标一致。3.2获得《污水排放许可证》为标准。淮北市华松房地产有限公司合同编号:版本号:1.1第3页共18页3.3污水处理工程设计采用国际先进工艺,且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之规定。3.4工程建设达到《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其它现行有关施工验收规范的规定,验收标准为合格。3.5设备安装达到《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2009)及其它现行有关施工验收规范的规定,验收标准为合格。3.6乙方须提供全新的、未经使用并可正常使用的优等设备,质量和技术标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行业最新版本的有关标准及要求,并保证所提供的设备具备符合要求的安全认证和质量合格认证。设备的安装应符合国家颁布的安全规范和技术条件。设备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应符合甲方相关采购招标文件的要求,若设备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导致的违约责任;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设备包修期限为:24个月。包换期限为:_/_个月,期限均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2年。3.7设备验收必须以本合同规定的设备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如在乙方交货之前曾向甲方交付样品的,则乙方交付的设备,不但需满足第1条(第三条)质量要求,并需达到样品的质量标准。设备品种、规格、型号、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及时将其搬离甲方现场,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承担由此导致的违约责任。3.8乙方将设备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安装后,应及时向甲方申请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根据需要可单独或会同与该设备使用有关的设计、业主、监理等单位按本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并出具初步验收结果。如该设备在使用前需送当地质量检测站检测,则须将该设备抽样送检,由质量检测站出具质检报告,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3.9对初步检验合格的设备,甲方予以接收,视为设备已交付;对初步检验不合格设备,乙方应及时更换或补足,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3.10在开箱验收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1)设备资料原件,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单、说明书、“三包”保修卡。(2)详细装箱单,注明合同号、装运标志、设备内容、每件包装尺码及重量。(3)乙方所提交资料不符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当批设备,所产生的延期交货责任概由乙方承担。(4)乙方型号须与甲方现场基础一致,禁止损坏、切割、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