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被征收人强制执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关于对20XX征收地段被申请人xxx申请强制执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XX县区人民法院:(征收地段名称)征收地段是(旧XX县区改造)重点项目,由XX县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作为征收实施单位,于20XX年xx月xx日对该地段实施房屋征收
被申请人xxx的房屋在该征收范围内,双方至今未达成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为了保障旧XX县区改造项目顺利实施,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及最高法院关于申请强制执行的有关要求,对被申请人xxx房屋进行强制执行的社会稳定风险作出评估
一、被申请人xxx房屋及家庭的自然状况和征收补偿情况及调处过程(一)被申请人房屋及家庭的自然状况和征收补偿情况被申请人xxx,女,×岁,被执行房屋坐落于北市街37号,有私产住宅房屋一处,产权证号:qz00005701号,产权证载明的建筑面积141
60平方米,结构为其它,用途为住宅,经该地段被征收人以投票方式选定哈尔滨美亚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为评估机构,对该房屋评估的补偿总额为623,465
另有附1属物、附属建筑物:东侧搭接房建筑面积14
99平方米,西侧仓房建筑面积19
65平方米,12厘米厚砖墙建筑面积10
24平方米,24厘米厚砖墙建筑面积71
20平方米,石头墙面积27
81平方米,8厘米以下厚水泥地面面积30平方米,红砖平铺地面35平方米
附属设施及树木:有线电视1部,电话1部,洋井1眼,果树直径25厘米,樱桃树1丛,室内菜窖4立方米,大门(3平方米以上)3个
房屋装饰装修补偿2,440
被征收房屋补偿情况
被征收人要求货币补偿130万元
依据《XX县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相关条款规定,被申请人的住宅房屋选择货币补偿,建筑面积141
60平方米的房屋应按估价结果对被申请人的房屋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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