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实践教学安全责任书附件:河南科技学院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社会实践活动)安全责任书为使实践达到预期目的,保证实践工作有领导、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针对目前的社会治安和交通安全情况,学校和学生在安全责任方面达成下列共识,并签订以下安全责任书:1.此次安全责任的主体是学生本人。2.学生在教学实践过程中,要服从实践单位的领导,听从带队教师的指挥,严格遵守《河南科技学院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和社会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3.学生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遵守实践纪律,团结互助,不做有损大学生形象的事。若发生打架斗殴等事件,将按校纪校规严肃处理。4.在实践过程中,严禁下江、河、湖泊、水塘等游泳,严禁带火种上山,严禁酗酒,严禁乘坐无保险的私人营运车辆。5.实践期间,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实践单位从事任何与实践无关的活动。6.参加实践的学生,要定期向带队教师汇报实践情况,发生特殊问题应随时报告,不得拖延;经批准自己联系实践单位的学生,应定期向学院相关领导汇报实践情况。以上条款学生应全面遵照执行,学生所在学院负责检查、落实。学生违反上述规定,所造成的后果和损失(包括人身伤害事故),由学生本人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此安全责任书需经学生本人签字确认,不得涂改,一式三份,一份交相关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交学生所在学院保留备查,一份学生本人留存。本责任书有效时间从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适用于学院专业(班级)在地点进行的实践教学活动。承诺人(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第1页共2页年月日年月日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