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水利工程标准化工地建设指南山东省水利厅2014年12月前言为规范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行为,提高项目法人、监理、施工、检测等单位现场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实现工地建设标准化、系统化、规范化,依据《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398-2007)、《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山东省水利建设项目项目法人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省水利工程标准化工地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适用于本省大中型水利工程标准化工地建设,小型水利工程标准化工地建设参照执行
在使用《指南》过程中,如有意见、建议及发现的问题,请函告山东省水利厅,以便在后续工作中予以修正和改进
目录1制度标准化1
1建设管理四项制度1
1项目法人制1
2招标投标制1
3建设监理制1
4合同管理制1
2法人管理四项制度1
1执业证书暂存保管制度1
2考勤制度1
3签字签章制度1
4公示制度1
3开工管理三项制度1
1开工前交底制度1
2开工报告制度1
3开工后检查制度1
4其他工作制度1
1质量管理制度1
2安全生产制度1
3财务管理制度1
4档案管理制度1
5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与职业卫生制度1
6廉政制度1
7工程审计制度1
8工程验收制度1
9稽察制度2人员标准化2
1机构组建标准化2
1项目法人2
2监理项目部2
3施工项目部2
2人员管理标准化2
3岗位责任和工作制度标准化2
4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3施工场所标准化3
1项目法人驻地标准化3
1场地选址3
2办公室、会议室、生活用房设置标准3
3消防治安、卫生防疫3
2监理单位驻地标准化3
1场地选址3
2办公室、生活用房设置标准3
3消防治安、卫生防疫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