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版本号:2012-001技术开发(委托)合同项目名称: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慧园区”一期建设项目委托方(甲方):秦皇岛开发区泰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托方(乙方):广州城市信息研究所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13年5月9日签订地点: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有效期限:至合同履行完毕止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填写说明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开发(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委托另一方当事人进行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或者新品种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技术开发(委托)合同委托方(甲方):秦皇岛开发区泰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受托方(乙方):广州城市信息研究所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天河软件园建中路66号佳都商务大厦东座三楼法定代表人:高文庆项目联系人:杜玉龙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软件园建中路66号佳都商务大厦东座三楼电话:传真:电子信箱: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研究开发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慧园区”一期建设项目,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研究开发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本合同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如下:1.技术目标: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慧园区”建设的总体目标是通过搭建园区综合数据中心和无纸化协同办公平台等软件基础设施,实现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等业务的信息管理,为创建硬件先进、标准统一、数据集成、系统协调、网络互动、可持续发展的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慧园区”打下坚实的基础。2.技术内容:1)标准体系建设:开展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慧园区”规范体系建设,建设数据与系统建设的规范、标准。2)数据中心总体框架建设:开展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及规划信息资源调查,整合开发现有的各类信息资源,搭建综合数据中心体系框架。3)建设园区综合数据中心:在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慧园区”建设的总体框架下,建立园区综合数据中心,实现规划、建设、国土类数据管理、查询、备份、交换、共享、应用等功能,实现各类数据存储、管理、展现“智慧园区一张图”。数据中心(一期)建设主要是本着“快、好、省”的原则率先整理样区的图形及图纸资料,迅速搭建数据中心,并在此基础上按照逻辑图集的模式整理数据,给领导呈现其最想看、最具表现、最直观的图形数据。4)框架平台建设:基于框架的系统开发模式,搭建基础框架平台,形成统一的用户权限管理、表单定制管理和业务流程管理。5)搭建协同化办公平台,开发建设电子政务办公平台:在框架平台的基础上开发建设电子政务平台的各个子系统。主要包括行政办公系统、审批系统、端红线绘制系统、辅助办公系统、批后管理系统。6)建设重大项目管理系统实现重点项目(移动版)与业务系统有效衔接,借助移动设备,实现重点项目的现场应用。7)三维平台(试用版):提供秦皇岛实验样区(约1平方公里)的三维建模以及试用版三维地理信息系统供建设规划管理局试用。3.技术方法和路线:采用和相结合的多层架构,基于服务总线的框架技术和插件技术,、、和一体化集成技术,和技术。第二条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10日内向甲方提交研究开发计划。研究开发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开发计划;2.人员安排。第三条乙方应按下列进度完成研究开发工作:1.乙方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在甲方单位召开项目启动会议,并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交实施计划表,实施计划表其中包括项目组人员名单、项目进度计划。2.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用户需求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