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32页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標準第九條及第三條附表修正條文第九條本標準自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一日施行
本標準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附表第2页共32页第1页共3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32页失能種類失能項目失能狀態失能等級失能審核開具診斷書醫療機構層級第3页共32页第2页共3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32页1精神1-1精神遺存極度失能,終身無工作能力,為維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動,全須他人扶助,經常須醫療護理及專人周密照護者
一一、精神失能等級之審定基本原則:須經治療二年以上,始得認定
審定時應綜合其全部症狀,對於永久喪失勞動能力與影響日常生活或社會生活活動狀態及需他人扶助之情況定其等級
二、審定時,須由精神科專科醫師診斷開具失能診斷書;必要時保險人得另行指定神經科、復健科、職業醫學科等專科醫師會同認定
三、精神失能須經心理衡鑑或職能評估、「簡易智能狀態測驗(MMSE)」、「魏氏成人智力測驗(WAIS)」或「臨床失智評估量表(CDR)」等評估始可診斷
四、精神失能同時併存中樞神經系統機能失能時,須綜合全部症狀定其失能等級
應由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或診所出具
1-2精神遺存高度失能,終身無工作能力,為維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動之一部須他人扶助者
二1-3精神遺存顯著失能,終身無工作能力,為維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動尚可自理者
三1-4精神遺存顯著失能,終身僅能從事輕便工作,精神及身體之七第4页共32页第3页共3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4页共32页勞動能力較一般顯明低下者
1-5醫學上可證明精神遺有失能,但通常無礙勞動者
十三2神經2-1中樞神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