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试行成都市城区配套中小学建设标准的通知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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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填报时间:2008-03-04责任单位:市规划局文号:签发单位:签发时间:生效时间:市级各有关部门,五城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教育事业的发展,加快城区配套中小学校的建设,构建标准化、均衡化的城区教育体系,按市政府的指示,我们编制了《成都市城区配套中小学建设标准》,现将该标准转发给你们试行
在试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希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进行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附件:成都市城区配套中小学建设标准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建设委员会成都市规划局二OO三年八月十九日
成都市城区配套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试行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要求,为适应成都市城区配套中小学教育现代化、教育改革与发展对校园、校舍条件与环境的需要,创造适合青少年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办学条件与育人环境,加强配套学校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合理确定并正确掌握建设标准,提高配套学校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水平,提高投资效益,特制定本建设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成都市城区配套中小学校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承担配套中小学建设的业主单位必须将项目规划设计报市规划局审定,经市规划局批准后方可进行建设,配套中小学的规划设计和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及国家现行有关建设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一章配套中小学建设规模、建设用地与校舍用房的组成第一条学校规模一、配套中小学的建设规模由市规划局根据城市规划的要求确定
二、学校规模和班额人数;1、完全小学18班、24班、30班,每班45人2、九年制学校27班、36班、45班,小学阶段每班45人,中学阶段每班50人3、初级中学18班、24班、30班,每班50人4、完全中学24班、30班、36班,每班50人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