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交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规范全国交通行业技能性岗位管理,维护从业秩序,保证交通行业技能性岗位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交通行业持续健康发展需要,根据国家关于建立职业资格制度的规定,结合交通行业的实际,按照有利于交通发展、社会公认、国际可比、事关公共利益的原则,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国务院有关部门在交通行业技能性岗位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一、交通行业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范围、等级及对象交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范围是183个交通行业工种,鉴定等级分为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5个等级,分别对应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
在183个交通行业工种中有54个工种设有技师的鉴定等级,24个工种设有高级技师的鉴定等级
详细内容见附表1
交通行业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的对象主要是:交通行业特有职业(工种)的各类职业技术学院/校、技工学校和培训机构的毕(结)业生;交通行业特有职业(工种)的从业人员
二、交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实行政府指导下的社会化管理体制,包括行政管理机构、业务管理机构和具体执行机构
交通部人事劳动司是交通行业技能鉴定的行政管理机构,综合管理和指导交通行业1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交通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是交通行业技能鉴定的业务主管机构,负责交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各地区、单位(企业)交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是交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综合管理机构,负责本地区、单位(企业)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交通行业所属职业技能鉴定站是职业技能鉴定的具体执行机构,按照鉴定范围,负责交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交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实施步骤㈠成立交通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交通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经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审批后成立,同时报批《交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首批交通行业特有职业(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