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享】招聘的同仁们,往往在招聘过程中感叹“招聘真难啊
怎么就是招不到人呢
”如果你在招聘新员工入职时不懂法律风险防范,即使你把人招到,你将会更难
为了避免大家范相关的错误,给自己及企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招聘新员工入职时将有哪些法律风险及防范技巧
盲点1:发布虚假招聘信息1、法律规定:《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提供虚假招聘信息,发布虚假招聘广告
2、法律责任:对提供虚假招聘信息的用人单位,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呢
对此,《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可见,用人单位提供虚假招聘信息,构成欺诈,劳动者可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除此之外,根据《就业促进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第十四条第(一)、(五)、(六)项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即用人单位还可能因此被行政处罚,劳动者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经济损失
盲点2:发布就业歧视招聘信息1、法律规定:《劳动法》12条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就业促进法》27条规定,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就业促进法》29条、30条、31条增加了对“残疾人”、“传染病原携带者”和“农村劳动者”的就业权利的保护
《就业促进法》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