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促进就业实施工作意见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政府促进就业的工作机制(一)各级政府要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多渠道扩大就业
(二)强化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的促进就业工作机制
进一步调整完善县劳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机制,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动本区域内的就业工作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
县劳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促进就业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建立相应的工作组织体系,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制定本行政区域内促进就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把城镇新增就业、失业人员再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因就业而退出低保人数和控制城镇登记失业率等指标纳入政府考核目标,并实行就业工作一票否决制
(四)县政府每年要对在促进就业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充分发挥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及其他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齐心协力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局面
(六)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按照省、市政府的要求,全县要进一步加强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在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和促进就业再就业方面的重要作用,年底前各乡镇、各社区、各行政村要全部建立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站,实现微机自动化办公,按照“六到位”(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工作、制度)要求,保证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办公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村级工作站办公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要基本上实现一村一名大学生从事就业信息、劳动保障协理工作
第1页共8页二、拓宽就业渠道,增大就业容量(一)围绕发展壮大服务业抓好就业岗位开发
充分发挥服务业吸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