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方案一、政府非税收入的概念和范围政府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形式
具体包括:1、行政事业性收费
指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国务院、省政府及其财政、物价部门共同批准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
目前省定项目403项,如各种管理性收费、证照性收费、学费、培训费等
2、政府性基金
指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目前国家明确我省项目16项,如防洪保安资金、第1页共13页粮食风险基金、XX县区公用事业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
3、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
主要指利用国有资源取得的收入,包括土地出让金收入,探矿权和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收入,场地和XX县区使用费收入,出租汽车经营权、公共交通线路经营权等有偿出让取得的收入,政府举办的广播电视机构占用国家无线电频率资源取得的广告收入,以及利用其他国有资源取得的收入
4、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主要指凭借国有资产取得的经营收益
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出租、出售出让、转让等取得的收入,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范围内实行特许经营项目的有偿出让收入和世界文化遗产的门票收入利用政府投资建设的XX县区道路和公共场地设置停车泊位取得的收入,利用XX县区基础设施开发权、使用权、冠名第2页共13页权、广告权、特许经营权等有形无形资产取得的收入,以及利用其他国有资产取得的收入
5、国有资本经营收益
指凭借国有资本投入取得的收入
包括国有资本分享的企业税后利润,国有股股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