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审计计划管理改进措施科学合理的计划管理对于审计工作至关重要
只有完善计划管理,从源头上规范政府审计行为,才能有效整合审计资源,突出审计重点,实现国家审计对政府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的有效监督
目前,我国政府审计计划管理尚未形成科学、系统的管理体系,仍存在重点不突出、风险控制不足、执行过程监控不力以及后续考评不到位等诸多问题
一、我国政府审计计划管理的现状及问题政府审计计划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旨在有效调度审计资源,提高审计的效率效果
包括四个环节
(一)制定审计项目计划2002年审计署发布的《审计机关项目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计划管理办法)规定,我国审计机关每年必须制定审计项目计划
审计项目计划,是按年度对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预先做出的统一安排,包含上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项目、授权项目、领导交办项目和自行安排项目等
目前,我国审计项目计划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制
审计署负责审计署统一组织的、署本级的审计项目计划,指导全国审计项目管理工作,不负责安排或检查地方审计机关的审计项目计划,后者由地方审计机关自行管理
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快速变化,我国审计项目计划的制定日益暴露出下列问题
中长期战略计划缺位,难以保证各年度项目计划的协调性
根据现行管理要求,各级审计机关只需在年初制定审计项目计划并确保执行即可
至于中长期战略计划,没有任何规定与要求
这导致很多审计机关根本不考虑中长期战略安排,各年度项目计划缺乏全局性、协调性,极易造成审计重复或审计盲区,监督不到位,重点不突出
没有专门设置计划管理部门,难以发挥主导“龙头”作用
一直以来,我国审计项目计划都是由各业务部门提出立项建议,办公厅或办公室简单汇总后,审计机关领导审定下达
各业务部门集计划管理与具体实施职能于一身,根本不能保证时间充裕地提出科学合理的立项计划
2005年9月,审计署出第1页共8页台了《审计署关于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