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维稳工作制度1、制定矛盾纠纷督查制度,学校各处(室)每月十日前将排查结果上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定期召开校长办公会,明确矛盾纠纷的解决办法,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
3、按时上报
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及时汇总,安全管理工作领导签字后于每月18日前报市教育局
遇有重大紧急情况随时上报
不得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
没有发现问题的,实行“零报告”制度
4、及时交办
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案落实到承办部门、具体承办人,并明确办理要求、办结时间
5、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会议,要有会议记录,随时掌握各小组纠纷情况
6、调处矛盾纠纷要坚持教育疏导、防止激化、自愿公平、依法调处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方法,构筑社会“大调解”格局,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7、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追究和奖惩制度
对矛盾纠纷调处工作重视、措施得力、效果显著的给予表彰奖励,对调处不力或久拖不办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对因调处工作不及时,方法不当导致矛盾激化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第二篇:维稳工作制度安全维稳工作制度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相关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公司安全维稳工作,确保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促进社会稳定与和谐,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一、成立安全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赵英杰(经理)副组长:张美兰(经理助理)组员:魏素芬、许彩凤、米娜·玛尔哈、高攀、叶尔扎提·马尔合提
工作分工:赵英杰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与领第1页共10页导;张美兰同志为第二责任人,具体分管该工作,直接向经理汇报该项工作开展情况
二、指导思想:在进一步落实“稳定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基础上,坚持把安全稳定工作的重点由事后处理转移到预防为主的轨道,不断加大安全稳定工作制度建设,尽可能降低甚至杜绝不良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