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试行)(宾馆、饭店类)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宾馆、饭店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术语和定义、建设要求和验收等
本标准适用于海南省行政区域内客房20间以上的宾馆、旅馆和建筑面积200m2以上的餐饮场所
2术语和定义2
1消防安全“四个能力”“fourcapacities”offiresafety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2第一灭火力量thefirstcontrolforce失火现场单位员工在第一时间内形成的灭火救援力量
3第二灭火力量thesecondcontrolforce火灾确认后,单位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员工形成的灭火救援力量
4疏散引导员evacuationconductor发生火灾时,负责组织引导现场人员疏散的单位工作人员
3建设要求3
1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3
1宾馆饭店应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
2宾馆饭店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中,应重点加强对用火用电、燃油燃气、安全疏散、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控制室等的消防安全管理,重点管理内容参见附录A
3宾馆饭店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其内设部门负责人每周应开展一次防火检查
4宾馆饭店及其内设部门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a)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消防行政许可情况,有无违章设置员工集体宿舍;b)消防安全制度、管理措施及操作规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c)用火用电、燃油燃气的管理有无违章;d)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情况;e)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道是否畅通;f)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水源是否完好;g)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h)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与演练情况;i)员工消防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