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9页云南省餐饮企业经营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云南省餐饮企业经营行为,构建行业自律机制,树立行业诚信形象,维护餐饮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建立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云南餐饮行业和谐、健康、持续发展,云南省餐饮与美食行业协会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行业的共性与特质,遵循诚信准则,特制定《云南省餐饮企业经营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云南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各种经济成分的餐饮企业,由云南省餐饮与美食行业协会组织实施,接受云南省商务厅及其它相关政府部门的指导和管理
第三条本规范所指餐饮企业为云南省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经营的宾馆、饭店、酒家、餐馆、连锁餐饮、酒吧、咖啡屋、茶室以及机关、团体、院校经营性饮食机构等
第四条餐饮企业经营过程中要树立行业整体观念,维护国家、行业和本企业的声誉及合法权益,维护餐饮市场的经营秩序,加强同行之间的团结协作和自律,开展公平、公正、有序、合理的竞争,禁止和抵制不正当竞争
第五条餐饮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要遵守社会道德和职业道德,要诚实守信,保护餐饮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餐饮消费者提供诚信、安全、卫生、优质的服务产品
第二章餐饮企业经营管理规范第一节经营准备规范第六条餐饮企业应该依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办理各项登记和年审,完备各种开办手续,依法取得相关执照和许可证,并向相应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第七条餐饮企业应将工商、卫生、安全、收费等需要餐饮消费者知晓的证照,协会标识及获得的荣誉牌匾悬挂在经营场所醒目之处
第二节经营场地规范第八条餐厅应有名称标识,布局合理,为餐饮消费者提供安全、方便、整洁、舒适的就餐环境;室内外装饰应与经营规模、经营档次相匹配;大中型企业的装饰,要有地方的或民族的又或主题文化的内涵与表现
第九条厨房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