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1页住宅工程电气专业设计方法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江苏省勘察设计协会施工图审查分会【说明】:本文起因源于当前施工图审查中发现在住宅工程电气专业设计方面存在不少问题和通病
本文的目的是向江苏省内电气设计人员介绍一些住宅电气设计的基本方法,尽可能统一设计手法,提高设计质量
这些方法经过相关人员多次认真讨论,认为实际工作中可行,也可供住宅工程施工图审查时参考
本文没有强制性意图,仅仅是提出一些最低要求,便于设计和审图双方沟通
设计是非判断准则只能是规范
若有更好的方法,比各种规范要求更严格、更合适的方法,审图人员理应认可
对本文有任何意见和建议,欢迎发到以下邮箱:jssgt_nj@163
【参与编写】:刘正义、孔丹凤、许秀芳、陈礼贵、施顺英、邹万流、陈运平、钱锋、周桂祥、颜宏勇、戴胜荣、李振德、汤小华、冯惠民、陈晓明一、与住宅电气设计有关的规范条文、表格中的一些注释(注:下列编号对应“附件4-与住宅电气设计有关的规范条文”中的编号)①、《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中3
2条:“普通住宅宜为2
8m(层高)”
《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DGJ32/J26-2006中1
3条:“住宅按层数划分如下:1
低层住宅为1层至3层;2
多层住宅为4层至6层;3
中高层住宅为7层至9层;4
高层住宅为10层及以上”
另外,F10~F18为二类高层;≥F19为一类高层
按新《建规》(草稿)表5
1:“建筑高度大于60m的住宅、宿舍等建筑为一类高层;建筑高度大于27m(9层*2
8m/层=25
2m),但不大于60m(21层*2
8m/层=58
8m)的住宅、宿舍等建筑为二类高层”
按新《建规》(草稿)1
5:“高层建筑建筑高度超过250m(89层*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