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中心四办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宝委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工作意见》要求,切实完善重大项目审批服务机制,经中心研究决定,建立重大项目“四办”服务工作机制
具体方案如下:一、“四办”工作涉及的重大项目范围1
新办企业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在1000万元人民币(或到帐100万美元)以上或投资总额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工业和农业项目
新办企业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在3000万元人民币(或到帐300万美元)以上或投资总额在2亿元人民币以上的三产服务业项目
二、重大项目“四办”工作内容对上述范围内的重大项目,由中心负责组织发改、经贸、外经、建设、国土、环保、安监、工商、卫生等窗口对项目落户的可行性进行审办;对申办可行的项目证照办理进行会办;对需要上级许可的项目进行帮办;对各窗口办理服务情况明确专人跟踪督办,确保项目早实施、早投产
三、重大项目“四办”工作流程(一)接待
中心总值班室负责重大项目的日常接待工作,了解重大项目所涉及的申办事项内容,并及时做好第1页共3页登记
重大项目申办对象直接到相关窗口咨询、办理有关事项的,窗口人员应热情接待,同时向总值班室汇报
由业务科根据重大项目所需办理事项的情况,统一交由相关窗口受理,特殊情况下也可由相关窗口先直接受理,同时向业务科汇报
由中心业务科组织发改、经贸、外经、建设、国土、环保、安监、工商、卫生等窗口,对项目落户的可行性提供审批建议,降低企业不必要的资源和时间浪费
根据项目办理涉及窗口的多少,对重大项目的办理分别实行不同的会办方式
项目申办事项只涉及到一个窗口的,由业务科落实人员,引导申办对象到窗口帮助办理
项目办理涉及到两个窗口的,业务科安排受理窗口填写联办件通知书,并及时传递给联办窗口,并联办理
项目办理涉及到三个窗口以上的,由中心分管负责人及时召开各相关窗口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