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先进界别组评选办法为贯彻落实《政协**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发挥界别作用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界别组在履行政协职能中的作用,通过评选先进界别组,进一步调动界别组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界别组活动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原则先进界别组评选遵循活动数量与质量相结合、自评自报和统一审定相结合、平时检查和年度考核相结合、测评推荐和量化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评选内容1、组织活动情况
各界别组开展活动要围绕履行政协职能,注意体现界别特色,发挥界别优势,做到主题明确、形式活泼、内容丰富、效果明显;年度有计划,活动有记录(台帐)
每界别组全年开展活动不少于2次,每次活动委员平均参加率在70%以上
2、提出提案情况
各界别组要结合活动内容组织和引导委员撰写提案,每年至少以界别组名义提出一件集体提案
集体提案力求集中界别集体智慧、反映界别共性要求、展现界别建言的水平,争取被列为市委、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及市政协专委会督办的重要提案或被评为市政协优秀提案
3、反映社情民意情况
各界别组要深入了解和收集社情民意,积极撰写信息,每年至少以界别组名义提出一条社情民意信息
反映的社情民意信息力求有界别特色,能表达各界别愿望和利益诉求,能够被市政协和上级政协信息刊物采用
4、开展调研视察情况
各界别组应积极开展调研视察活动,每年至少以界别组名义提出一份调研视察等活动中形成的意见和建议,供党政部门决策参考
调研材料力求作为调研报告或市政协建议案报送市委、市政府
5、提供会议发言材料情况
每年要以界别组名义在市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或其他重要活动上作一次会议发言(包括书面发言)
6、界别组要提高提出意见建议的质量,使报送意见建议得第1页共3页到党政领导批示或被有关部门采纳,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一定影响或具有一定参考价值
三、评选标准评选采用量化考核计分的方法,每个年度考核总分由基本分、测评推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