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作用发挥指导意见政协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为了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更好地调动政协委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的积极性,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市政协工作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挥政协委员主体作用的重要性(一)政协委员(以下简称委员)是社会各界的代表人物,他们代表所在的党派、团体、民族、阶层参加政协组织,参与国家政务和社会事务,是推进我国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祖国统一的重要力量,是人民政协的优势所在和力量源泉
(二)政协职能的履行必须通过委员的参与来实现
委员的参与程度决定着政协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政协各级领导、机关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委员是政协工作主体的观念
(三)委员发挥作用,主要体现在按照政协章程规定的委员权利和义务,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上
具体包括政协组织的各种会议和视察、调研活动,个人持证视察,提出协商监督意见,撰写提案及调研报告,联系和团结社会各界人士,反映社情民意等
委员应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主动地发挥在政协工作中的作用
二、依托专门委员会发挥委员作用(四)发挥专门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的组织优势
政协主要依托专委会开展视察、调研和反映社情民意等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本人意愿,原则上按界别或专长将委员安排到相关专委会,便于委员经常性地参加政协的工作和政协组织的活动
(五)发挥专委会专业组的专业优势
各专委会可根据本专委会的实际情况成立若干专业组,专业组应充分体现界别特点,本着“小型、多样、灵活、高效”的原则,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委员所涉及的专业领域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各种活动,充分发挥委员的智囊作用
第1页共3页(六)加强专委会同党政对口单位的联系
充分发挥委员作为各党派、团体、民族和阶层代表的作用,积极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