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能监察工作程序与方式(一)效能监察工作程序包括选题立项、实施准备、组织实施、拟定监察报告、做出监察处理、跟踪落实、总结评审和归档立卷
(二)效能监察工作选题立项应针对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选择员工反映的热点、管理工作中难点、公司领导布置的工作重点进行专题立项,所立项目须报公司监督委员会批准备案
(三)效能监察工作实施准备应按以下程序进行:1、收集整理与监察项目有关的法律制度,了解监察项目立项的背景、依据、原始数据记录等,理清监察项目的主要业务流程和关键岗位权限;2、对收集的资料进行分析,找准主要监察点,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监察目的、要求、方法和步骤;3、成立效能监察项目检查组,检查组成员原则上以专、兼职效能监察人员为主,有关部门派人参与
根据监察项目需要,可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4、对效能监察项目检查组成员进行相关专业知识、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培训;5、向被检查的经营管理者所在单位、部门发送效能监察通知书,相关单位、部门应提供效能监察必需的工作条件
(四)效能监察工作组织实施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向被检查的经营管理者所在单位、部门通报实施效能监察的目的、要求以及相关事宜;2、依据效能监察项目实施方案规定的方法和步骤对有关经营管理者进行检查;3、检查效能监察项目有关经营管理者履行职责、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完成管理目标任务情况;收集与监察项目有关的文件资料和事实陈述;检查经营管理者履职行为的正确性,发现行为偏差和管理缺陷;4、向被检查的经营管理者所在单位、部门通报检查情况,听取其意见,并予以确认;5、会同公司相关部门对发现的行为偏差和管理缺陷进行分第1页共20页析,并从体制、机制和制度等各个方面查找原因,研究提出监察建议或决定的意见
(五)效能监察项目实施后,效能监察项目检查组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拟定效能监察报告,并报公司监督委员会审批
效能监察报告内容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