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文件京兴政发〔2007〕14号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兴区“十一五”农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中心,各街道办事处:现将《大兴区“十一五”农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二○○七年六月十三日大兴区“十一五”农业发展规划“十一五”时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的关键时期
依据《北京市大兴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大兴新城规划》、《大兴区“十一五”时期产业发展与空间布局规划》,认真分析“十一五”时期我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基础,正确认识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形势,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制定了大兴区“十一五”农业发展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农业发展基础“十五”期间,大兴区农业以“因地制宜出特色,发挥优势创一流”为原则,以农民增收为主线,立足资源,聚优成势,优化农业区域布局,建立了科技支撑、流通服务、风险防范、信息管理、安全生产、产业化经营六大体系,全面推进了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十一五”期间农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农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2005年,全区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实现39
5亿元,第一产业增加值实现14
1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7404
8元,分别比2000年增长66%、25%、66%
—2—(二)农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发展了设施农业、精品农业、观光农业
新建温室、大棚4
5万亩;紧紧围绕蔬菜、西甜瓜、果品、甘薯、花卉、奶牛、生猪、肉羊、禽类九大主导产业发展了精品农业;开展了生态游、特色游、文化游等活动,全区7个镇、16个村开展了民俗旅游接待工作,发展了市级民俗旅游接待户248户,建设观光农业园区45个
(三)农业科技水平进一步提升
积极引进智力资源,实施了院区、政企合作
推广了一批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