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各板块上市条件对比精品文档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主板及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发行条件对比表比较事项主板及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主体资格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公开发行股票注册地注册在境内注册地在境内,同时允许注册地在境外、主要经营活动在境内的红筹企业,在符合《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等规定的前提下,可以申请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在科创板上市经营年限持续经营3年以上,但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持续经营3年以上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算主营业务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符合科创板定位(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以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和制造业深度融合),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优先支持符合国家战略,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具有稳定的商业模式,市场认可度高,社会形象良好,具有较强成长性业务稳定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最近2年内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最近2年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存在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不存在以下情形:1
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2
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3
发行人最近1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存在重大不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