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作业管理制度一、术语和定义特殊作业(以下简称:作业):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对操作本人、他人及周围建(构)筑物、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危害的作业,各作业类型定义详见《特殊作业安全实施指南》
二、编制目的为保证正常生产操作外,在生产储存区进行危险性作业时的作业安全,规范我公司特殊作业人员以及票证签发管理,有效遏制特殊作业过程中的损伤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三、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设备检修中涉及的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盲板抽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的安全管理
四、管理职责(一)公司各分厂应对自己所管辖区域内的特殊作业进行有效管理,指派专人进行作业监护,并对作业过程施行全过程管理,及时消除作业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
(二)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作业过程负责
(三)安全管理人员(含专职和兼职)对作业过程进行安全监督
(四)各作业环节相关人员职责,参照《特殊作业安全实施指南》履职
五、作业前基本要求(一)作业前,作业单位和生产单位应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二)作业前,应对参加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如下:1、有关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2、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采取的具体安全措施;3、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4、事故的预防、避险、逃生、自救、互救等知识;5、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三)作业前,生产单位应进行如下工作:1、对设备、管线进行隔绝、清洗、置换,并确认满足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安全要求;2、对放射源采取相应的安全处置措施;3、对作业现场的地下隐蔽工程进行交底;4、腐蚀性介质的作业场所配备人员应急用冲洗水源;5、作业单位组织人员到作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