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导则1总则1
1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范专家论证程序,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和格式要求,积极防范和遏制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导则
2本办法适用于列入国家和地方基本建设计划的公路基础设施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拆除、加固等建设项目
3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录1;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录2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本导则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公路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施工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3方案的组织管理要求3
1编制时各方职责3
1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应当督促、配合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做好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论证、审查的各项工作
2施工单位具体负责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工作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工作负总责
3监理单位负责督促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审查方案内容并批准监督方案实施
4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5日前,将批准的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