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谢平一、引言我国非银行金融机构从1979年开始发展,目前其类型有四种: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
到1996年底,信托投资公司244家,所有者权益428亿元,总资产6143亿元;证券公司94家,所有者权益174亿元,总资产1590亿元;财务公司67家,所有者权益70
4亿元,总资产1321亿元;金融租赁公司16家,总资产168亿元
以上机构从业人员约15万人
18年来,非银行金融机构在中国金融业中异军突起,发展迅速,但其地位众说纷纭,其发展过程也是历经坎坷,大起大落
特别是信托投资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重要部分,经历数次治理整顿,其业务范围和市场定位至今没有明确
在中国的金融改革进程中,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和作用始终是一个充满争论的课题
中国的金融改革与其他发展中国家很不相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历程就是其中主要方面
本论文将对中国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制度框架、业务发展和风险状况作一些分析,特别是要联系中国的金融改革和金融市场发展来分析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作用
本文的结构是:第二节论述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总体情况,特别是这些金融机构在整个中国金融业的地位和法律框架,在中国金融改革和金融市场发展中的作用;第三、第四和第五和分别论述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和财务公司的情况,并提出这些机构制度缺陷和改革方向
二、中国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和金融改革我国非银行金融机构(non-bankfinancialinstitution)包括四类: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
这种分类的原则是:非银行金融机构不能吸收活期存款(demanddeposit),特别是不能吸收个人储蓄存款(individualsavingdeposit),因为这两种业务是最典型的商业银行业务
根据1995年7月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4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