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电网产业发展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加快全区智能电网产业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激励作用,促进智能电网产业做大、做优、做强,根据《市区智能电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明确的扶持范围和重点,制定促进智能电网产业发展政策如下:一、促进智能电网产业做大做强(一)对新引进的智能电网产业项目,凡项目投资总额达1亿元以上的(不含购地费用),经评估认定后,按年度到位投资总额的5‰给予项目补助;投资规模达到50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区政府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确定补助标准
园区、街道或个人引进智能电网产业排名国际前20位或国内前10位的,投资总额亿元以上的项目,待项目竣工后,给予项目引进单位或个人1‰,总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招商费用补助
(二)鼓励区内智能电网相关企业做大规模
当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100亿元、50亿元、10亿元和1亿元的,分别给予企业经营团队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和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支持区内智能电网企业开拓市场,不断提高市场占有份额
经行业内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认定,区智能电网企业产品国际市场占有率5%以上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国内市场占有率10%以上或企业其主营业务收入指标年内进入全国百强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省内市场占有率20%以上或者企业在全国同行业五十强、省内二十强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四)对首次进入“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或年度全国软件业务收入百强的智能电网企业奖励30万元;“XX省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或省软件业务收入20强的智能电网企业奖励20万元
对年度软件业务收入首次超过10亿元、1亿元、5000万元的智能电网企业,分别给予企业经营团队4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二、鼓励智能电网企业技术创新与进步(五)对列入省级以上重点技术创新项目的首台(套)产第1页共5页品,经国家、省有关部门认定,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