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公通﹝2011﹞号关于印发《全县深入开展小型休闲住宿娱乐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公安派出所、局属各相关单位:现将《全县深入开展小型休闲住宿娱乐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全县实际,切实抓好贯彻实施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九日全县深入开展小型休闲住宿娱乐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深刻汲取长沙“1·13”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省公安厅决定在全省深入开展小型公共住宿场所、小型公共休闲场所、小型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根据总队关于开展此次专项整治的要求,结合攸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一)全县小型住宿、休闲、娱乐场所100%排查摸底到位
(二)未经消防行政许可的小型住宿、休闲、娱乐场所100%关停
(三)已经消防行政许可的小型住宿、休闲、娱乐场所100%复核到位
经复核不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或者严重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场所,100%撤销原消防行政许可并100%实施关停
(四)消防安全违法行为100%处罚到位,火灾隐患100%督促整改到位
二、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一)组织机构县公安局成立小型休闲住宿娱乐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副局长刘新华任组长,警务督察处处长***、治安大队大队长***、消防大队教导员刘国其、大队长李建河任副组长,治安大队管理中队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消防大队,由李建河大队长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分工1、公安机关职责: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各地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并组织实施督察和检查考核
2、消防大队职责:对专项整治对象进行监督抽查,对已实施消防行政许可的场所进行复核,对公安派出所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指导,办理公安派出所移送的消防行政处罚案件和行政强制措施案件
3、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和警务督察部门职责:对专项整治工作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