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教育目的与教育制度第一节教育目的一
教育目的内涵(一)教育目的的概念教育目的,指教育要达到的预期结果,是根据一定社会发展和受教育者自身发展的需要及规律,对受教育者提出的总的要求
教育目的规定了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什么样的人,是培养人的质量规格标准,同时也反映了教育在人的努力方向和社会倾向性等方面的要求
教育目的一般由国家或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指导一定时期的各级各类教育工作
广义的教育目的是指人们对受教育者的期望,即人们希望受教育者通过教育在身心诸方面发生什么样的变化
狭义的教育目的是国家对培养什么样人才的总的要求
除此之外,教育目的还有两个比较明显的特点:第一,教育目的对教育活动具有质的规定性;第二,教育目的具有社会性和时代性
(二)教育目的与教育方针1
教育目的与教育方针的联系
教育方针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根据政治、经济要求,明令颁布实行的一定历史阶段教育工作的总的指导方针或总方向
教育目的与教育方针的区别教育目的是:理论术语、指导人才规格、由社会提出、影响力小
教育方针是:工作术语、指导教育事业、由政府提出、影响力大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指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教育方针的内容:(1)教育的性质和服务方向(2)教育目的(3)实现教育目的的基本途径(1)教育的性质和服务方向,即“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这表明了我国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和服务方向;(2)教育目的,即“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规定了学校教育培养人才的质量和规格;(3)实现教育目的的基本途径,即“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
其中,教育目的是教育方针中核心和基本的内容,正确的教育目的观有助于制定有效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