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企业学院:《中小企业管理全能版》183套讲座+89700份资料《总经理、高层管理》49套讲座+16388份资料《中层管理学院》46套讲座+6020份资料《国学智慧、易经》46套讲座《人力资源学院》56套讲座+27123份资料《各阶段员工培训学院》77套讲座+324份资料《员工管理企业学院》67套讲座+8720份资料《工厂生产管理学院》52套讲座+13920份资料《财务管理学院》53套讲座+17945份资料《销售经理学院》56套讲座+14350份资料《销售人员培训学院》72套讲座+4879份资料《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所需审计报告的规范文本根据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6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6号令)、《关于印发〈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业务办理说明〉等三个文件的通知》(资质办【2005】2号)和南方电监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申请许可证的单位需提供与拟申请资质相关的审计报告,包括以下内容:1、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净资产审核报告
2、主要设备及机具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主要设备机具资产状况,资产财务状况审核报告
(附购置发票复印件)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复印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实地资产核实报告
4、各专业实验场、户内试验大厅情况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实地资产核实报告
(适用于承试类)5、规定年限内主要工程业绩表、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承装类工程收入(适用于承装类)、连续规定年限内的承修经历(适用于承修类)及连续规定年限内的承试经历(适用于承试类)审核报告
(一)报告时点的确定根据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由具备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相关核查报告,报告基准日距许可申请受理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二)规范企业报送材料中的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