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警务督察的几点体会具有中国公安特色的警务督察制度自1997年建立以来,在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去年10月1日新修订的《公安机关督察条例》发布实施,是中国特色警务督察制度的一次重大创新和发展,对如何做好新时期警务督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我从事警务督察工作5年多来,体会到要做好督察工作,需要把握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精通公安业务是做好督察工作的前提
督察部门的业务涵盖了全部公安业务,是抓落实的警种,这就对督察民警提出了更高要求
因此,督察民警一是要加强业务学习,正确理解各项制度和法规,并能用来解决实际问题;经常收集有关的文章、信息,总结经验,改正不足
二是要加强横向联系,虚心向同行取经,逐步形成一套符合自身环境的工作思路和方法
三是要加强在工作中学习
督察工作覆盖面广,在工作中要深入了解各个部门的工作性质和特点;在处理案件时,一定要及时总结、整理,不断积累,使自己的工作能力不断提高
近几年,公安部先后组织开展了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专项整治、清网行动、公务用枪安全大检查等专项行动,对督察民警的业务能力是很好的检验和历练
其次,注重协调关系是做好督察工作的基础
督察民警在查纠民警不文明执法、违规违纪问题时,很容易引起被督察单位和个人的反感乃至对立情绪
如何化解这种负面情绪,处理好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是关键
一是要与各部门领导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
督察制度是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是代表本级行政首长开展的一项监督工作,开展工作时能够得到上级领导的支持,将会事半功倍;当然,取得领导的信任和支持不是靠无原则的迎合,而是应该客观公正地汇报工作,遇到难题更要多请示汇报,不能私自草率地做决定
二是要与被督察单位建立相互信任和理解的关系
警务督第1页共3页察部门和其他部门一样,都是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是分工不同,没有高低之分